公告日期:2026-03-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玉程)
本人作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2025年独立、勤勉履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玉程,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曾任合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研究院院长,太原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山西省教育厅教工委主持日常工作副书记(正厅长级),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正厅级)。现任合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合肥吾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合肥吾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阜阳欣奕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本人连选连任。本人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和任职条件,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以及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5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
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席会议
7 7 0 0 否 5
本人亲自出席了以上董事会、股东会,在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会议过程中积极参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与建议。2025年度,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另外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对外投资以及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2025年度,除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和内审部保持常态化沟通,对审计相关事项充分交流并发表意见。年度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内审部、财务部保持有效沟通,关注审计重点事项与关键问题,推动审计工作规范开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与诉求。在日常履职中,坚持独立、审慎地审议各项议案并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人员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动态。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履职安排,在公司开展现场办公与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公司管理层
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本人提出的问题,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研及沟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为独立董事提供了专门办公场所,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工作内容包括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开展实地调研及其他履职相关工作。
在独立董事履职培训方面,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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