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0 16:07:03 股吧网页版
大地熊:大地熊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 录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1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3

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及投票方式...... 3

二、会议议程 ...... 3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5

议案 1: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 2: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 3: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

议案 4: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5

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6

议案 6: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7

议案 7:关于 2026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19

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

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4

议案 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5

议案 11: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0

听取: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

听取: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3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配合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因违反股东会纪律被主持人责令退场的,或中途自行退场而未填写表决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向股东会会务组登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会
审议事项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制止其发言或拒绝回答。

五、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请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六、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七、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6年4月20日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