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波义尔 2023-202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补偿安排
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软科技”)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波义尔(河北)智能矿山科技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补偿安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软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波义尔(河北)智能矿山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智能矿山领域的战略布局,同意公司以 1,080 万元人民币收购波义尔(河北)智能矿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义尔”或者“标的公司”)51%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波义尔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暨收购波义尔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情况
(一)业绩承诺内容
2023 年 4 月,龙软科技与天津波义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津
波义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波义尔”)、孟国营先生及波义尔签署《关于波义尔(河北)智能矿山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
让协议”),以自有资金 1,080 万元人民币受让天津波义尔所持波义尔 51%的股权,其中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如下:
转让方天津波义尔及标的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孟国营先生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3-2025 年(“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实现净利润(指经财政部、证监会备案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下同)均不低于 300 万元、且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总额不低于 1,000 万元。具体业绩补偿内容如下:
(1)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的实现净利润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则触发当年度业绩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净利润-当年实现净利润)÷1,000 万元]×1,080 万元。
(2)业绩承诺期满标的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 1,000 万元的,业绩承诺方应向龙软科技支付届满汇总补偿,届满汇总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1,000 万元]×1,080 万元-业绩承诺方累计已经补偿金额。届满汇总补偿金额小于 0 的,按 0 取值。
(3)在业绩承诺期期末标的股权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总额,则业绩承诺方应进一步补偿义务如下: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期限内累计已补偿金额。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4)补偿方式
业绩承诺方进行业绩补偿的方式为现金补偿。在业绩承诺期内龙软科技各年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完成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的计算,若涉及补偿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业绩承诺方,并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补偿的法律程序。公司有权优先从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进行扣除,不足的部分仍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波义尔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标的公司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240.21 万元和-482.15 万元,未能实现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300 万元的承诺业绩目标,2023 年至 2025 年三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为 135.18
万元,亦未实现承诺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000 万元的业绩目标。
四、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业绩补偿条款约定,业绩承诺方 2024 年及 2025 年度
分别应当向龙软科技补偿的金额分别为 64.57 万元及 844.72 万元,共计 909.29
万元。根据届满汇总补偿计算方式,业绩承诺方需另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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