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28 00:08:43 股吧网页版
龙软科技: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8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2月27日,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软科技”或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078,142.99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8.97%。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5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9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1.59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381,927,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3,631,025.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24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22900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矿山安全生产大数据云服务平台项目 4,820.00 4,820.00

2 基于“Longruan GIS”的智慧矿山物联网管控平台项目开发 8,931.00 8,931.00

3 基于时空智能的应急救援综合指挥与逃生引导系统与装备 4,218.00 4,218.00

4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合计 25,469.00 25,469.00

截至2022年3月18日,“矿山安全生产大数据云服务平台项目”、“基于‘LongRuanGIS’的智慧矿山物联网管控平台项目开发”以及“基于时空智能的应急救援综合指挥与逃生引导系统与装备”已投资完成。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三、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一)前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