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独立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韩洪灵,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韩先生系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现为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学系副主任、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学术主任、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浙江大学MPAcc项目主任、MBA资本市场TRACK学术主任。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及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培养工程,State University of NewYork访问学者。兼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浙江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专家工作组成员、浙江高校会计学科发展论坛秘书长及浙能电力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获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我最喜爱的老师”、浙江大学教学最高奖“永平奖”。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
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以 通 讯 现 场 是否连续两 出 席 股 东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加董事会 方 式 参 参 加 次未亲自参 大 会 的 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10 10 1 9 0 0 否 2
2024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召开董事会10次,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阅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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