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
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
计客户共计 756 家,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 7.3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等,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并提交各项工作。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其项目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项目组按照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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