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6-018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股权激励权益的首次授权日/授予日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向符
合条件的 343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8,818,700 股,
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00 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1,000 份。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
述激励股份的注销。
(六)2025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预留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七)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 1,874,500 份,
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限制
性股票预留授予 1,874,500 股,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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