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报告期内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鞠伟宏,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0年,任瑞典Atlas Copco公司中国公司市场销售经理;2000年至2002年,任德国Wuerth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07年,任德国HARTING公司中国公司工业部商务总监;2007年至2009年,任德国Xella集团中国管理公司总裁;2010年至2017年,任德国CWS-boco集团中国公司总经理;2017年至2019年,任上海联创永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2019年至2021年,任安晋人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至今,任上海百理溪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5年9月,任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
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
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勤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每次董事会本人均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主动获
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自己的观点,经过
客观谨慎的思考,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董事
会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
项议案提出异议,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会4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投票情况 列席股东
独立董事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加次数 自出席 反对 弃权
鞠伟宏 7 7 6 0 0 否 0 0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3 3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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