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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图新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在 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
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
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954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收费总额
人民币 7.3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

2、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成员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充分研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职责,保障了审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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