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美上海”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盛美上海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9 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355,753 股,发行价格为 85.00 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685,239,005.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81,258,520.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61 号《验资报告》。
2、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38 号)批准,公司于 2025年 9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601,326 股,发行价格为
116.11 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481,999,961.86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35,015,697.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8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3,760.65 万元,
利息收入 10,132.54 万元,手续费用 28.49 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人民币45,457.63 万元。
2、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3,934.18 万元,
利息收入 49.64 万元,手续费用 2.69 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额人民币 329,614.33 万
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公司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113.7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313,760.65 万元,募集资金结
余金额人民币 45,457.6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48,125.8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313,760.6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52,384.46
减: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7,113.78
减:手续费 1.13
加:利息收入 188.08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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