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与生效切合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同时保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平性、有效性,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9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考核年度所使用的营业收入增长率累计值(A)、各考核年度的专利申请数(B)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各考核年度
对应考 所使用的营
归属期 核年度 业收入增长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比例(X)
率累计值
(A)
A≧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 X=100%
第一个归 2026 年 2026 年营业 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0.8≦A< X=80%
属期 收入增长率 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
A<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0.8 0
2026 年、 A≧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 X=100%
第二个归 2027 年 2027 年两年 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0.8≦A< X=80%
属期 营业收入增 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
长率累计值 A<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0.8 0
2027 年、 A≧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 X=100%
第三个归 2028 年 2028 年两年 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长率*0.8≦A< X=80%
属期 营业收入增 对标企业算术平均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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