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56:55 股吧网页版
盛美上海: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6-017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 999 弄 B2栋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全体董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 HUI WANG 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
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6 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杨霞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与生效切合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同时保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平性、有效性,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6 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杨霞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和条件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