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9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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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440A009211号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望软件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5 年度专项报告,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望
软件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望软件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5 年度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中望软
件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望软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中望软件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望软件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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