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品特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晶品特装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晶品特装签订协议,该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晶品特装的业务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发展情况,对晶品特装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晶品特装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晶品特装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晶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品特装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晶品特装依照相关规
7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该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到了有效执行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晶品特装严格执行信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他相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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