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2:58:17 股吧网页版
晶品特装: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的年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20% 15%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 45% 4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是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与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挂钩,具体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考核指标对应归属比例

(X)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A≥Am X=100%

(A) An≤A<Am X=80%

A<An X=0%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绩效考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