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立信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后,本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300 人
2025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 人
2025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要以及市场信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4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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