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晶: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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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科创公函【2023】0099 号
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的监管工作函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你公司公告称,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一季度报告。根据本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目前,你公司尚未聘请 2022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你公司
应高度重视公司 2022 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尽快聘请年审会计师并积极配合,及时对外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监管工作,充分提示退市风险,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其他中介机构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0亿元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请你公司配
合做好先行赔付等投资者保护工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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