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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6 17:45:27 股吧网页版
*ST紫晶:转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式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7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ST 紫晶 公告编号:2023-056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转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式设立紫晶存储

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披

露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正式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7 号),公告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一)2023 年 4 月 21 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或公司)公告了《关于拟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与申请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公告》。经筹备,公司会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正式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二)专项基金设立的目的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因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以下简称紫晶存储事件)而遭受的投资损失。

(三)专项基金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管理人。专项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 号)的规则和标准,依法确定具

体的专项基金赔付范围和赔付金额计算方法。赔付金额以适格投资者因紫晶存储事件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并依法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专项基金赔付范围及赔付金额计算方法一经公告,在专项基金存续期间内不可变更及撤销。

(四)因紫晶存储事件而遭受投资损失的适格投资者,如果接受赔付,则表明其愿意与专项基金出资人达成和解,自愿谅解专项基金出资人在紫晶存储事件中的责任,并将对紫晶存储事件相关责任方主张虚假陈述损失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专项基金出资人,自身不再向紫晶存储事件的责任方索赔。

(五)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0 号)认定的责任方和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紫晶存储股份的股东,及前述主体的关联人,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紫晶存储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紫晶存储股票,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

(六)投资者于本公告“二、专项基金的赔付范围”之外的紫晶存储股票投资损失不属于专项基金的赔付范围。

(七)对于因各种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间内接受先行赔付的适格投资者,可以与专项基金出资人达成仲裁协议后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八)专项基金出资人对紫晶存储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承诺不承担责任,专项基金的赔付范围不包括该等股份回购责任。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中信建投作为紫晶存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会同紫晶存储其他中介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共同出资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现将专项基金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基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基金出资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

(二)专项基金管理人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接受专项基金出资人的委托,担任专项基金的管理人,负责专项基金的日常管理及运作。

专项基金管理人成立赔付工作组执行基金日常事务。

(三)专项基金托管银行

专项基金托管银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专项基金托管银行应安全、完整地托管专项基金项下基金资金,对基金资金单独设置账户、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托管的基金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及其他托管财产之间相互独立。

(四)专项基金规模

专项基金设立出资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专项基金出资人已于本公告刊登前将设立出资额人民币 10 亿元足额划付至专项基金资金托管账户。若最终完成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金额高于上述设立出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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