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
上海
南京
2025 年 9 月
杭州
天津
深圳
www.gaopenglaw.com
中国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 500 号中城国际大厦 23 楼 邮编:200030
电话/Tel:(8621)5039-2800 传真/Fax:(8621)5039-2800
网址:http://www.gaopenglaw.com
电话/Tel:(8621)5039-2800
传真/Fax:(8621)5039-2800
www.gaopenglaw.com
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科再生”或“公司”)
委托,就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以下简称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
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
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英科再生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电话/Tel:(8621)5039-2800
传真/Fax:(8621)5039-2800
www.gaopenglaw.com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
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
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三、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保证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必需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
签名和/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
均不存在虚假内容和重大遗漏。
四、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
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等非法律专
业事项和境外法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