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战略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司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制定合理的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且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分配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方案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说明:(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7、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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