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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9:56:43 股吧网页版
虹软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葛云松)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葛云松)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虹软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葛云松先生,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毕业于
北京大学,博士学历。1995 年至今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24 年 12 月起任虹软科技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除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外,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本人未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亦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详细审阅议案资料,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2025 年度,除应当回避表决事项以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的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5 5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召集并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会议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本年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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