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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2 19:06:03 股吧网页版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5-052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0094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7/9 2025/7/10 2025/7/10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9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094 元(含税)。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68,309,12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789,128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67,519,992 股。以此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094 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33,661,467.19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67,519,992*0.20094)÷168,309,120≈0.20000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0000)÷(1+0)。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7/9 2025/7/10 2025/7/10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自行发放对象

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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