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包括刘圻先生、陈向东先生、杜斌先生,其中刘圻先生任主任委员。三位委员成员中拥有两名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主任委员刘圻先生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的召
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审 1、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计委员会2025年 2025 年 1 案;
第一次会议 月 24 日 2、关于向中国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和平安
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
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2、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计委员会2025年 2025 年 3 3、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第二次会议 月 3 日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4、关于拟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提供服务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2025 年 3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月 27 日
计委员会2025年 案;
第三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的议案;
1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回购用途的议案;
13、关于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专利抵押贷款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2025年 2025 年 4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月 28 日 3、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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