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致力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罗勇根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广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广州大学“百人计划”青年杰出人才,硕士生导师。罗勇根先生担任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2022-2025)、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广东医药价格协会医保精细化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课题。罗勇根先生的研究成果主要发表于《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金融研究》《世界经济》《南开管理评论》《管理科学学报》《Emerging Markets Financeand Trade》《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等国内外重要期刊。
2024年9月12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本人在履职过程
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加会议
罗勇根 8 8 0 0 否 2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明确发表表决意见,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良性运行起到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3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无缺席的情况发生,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及外部会计师及时进行沟通,并就相关问题与外部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进行沟通合作,听取了内审工作计划和内审工作报告,与审计部人员就内部审计事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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