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3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6-025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峰持有公司股份 7,001,2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9%;李循持有公司股
份 6,740,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6%;许越香持有公司股份 1,544,33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李峰、李循、许越香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端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股东持股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
司历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9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股东李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 511,35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47%;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2,067,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9%。李循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 511,35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47%;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 2,067,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99%。许越香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 1,044,335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05%。上述三人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201,035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97%(窗口期等不得减持期间不减持)。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
果告知函》。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已于 2026 年 2 月 5 日——2026 年 6 月 2
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 2,594,0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5%。上述股东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与承诺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李峰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自然人股东
持股数量 7,001,280股
持股比例 3.39%
IPO 前取得:3,600,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3,401,280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所指为公司历次实施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
股东名称 李循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自然人股东
持股数量 6,740,986股
持股比例 3.2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449,374股
其他方式取得:3,291,612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所指为公司历次实施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
股东名称 许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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