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54:51 股吧网页版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相关风险提示:虽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谊众”)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办理具体操作事宜。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内办理具体操作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其风险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风险的管控。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