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1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9/25 2025/9/26 2025/9/26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9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制定实施,并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82,690,657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26,917 股后的股本为82,663,740 股,公司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266,374.00 元,占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66%,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82,663,740×0.1)÷82,690,657≈0.09997 元/股
综上,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9997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9/25 2025/9/26 2025/9/2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杭州爱科电脑技术有限公司、方云科、杭州瑞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瑞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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