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度,我们作为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肖虹女士、独立董事林涵先生及董事杨青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肖虹女士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第四届董事会因届满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其中原独立董事肖虹女士因连任已满 6 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同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国清先生、独立董事林涵先生及董事杨青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张国清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位委员具备金融财务知识、专业理论知识或经验,委员会的专业构成、独立董事比例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工作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2 月 14 日,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进行审前沟通,就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时间、人员安排、重点关注事项、质控与复核、风险控制等内容展开交流。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结构、变更英文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细则的规定,所有议案资料齐全,审议程序规范,各位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并且认真审议了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 年 4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及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核查与评估。在年审工作方面,通过沟通了解了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工作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认真督促会计师尽职
尽责地进行审计。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经验,在审计工作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对内控体系建设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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