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每股转增0.4股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股份上市日
2025/7/14 2025/7/15 2025/7/15 2025/7/15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16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0 股,不送红股。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由于“京源转债”新增转股 1,721,182 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由 164,176,806 股变动至 165,897,988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2,289,038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派的股份数由 161,887,768 股变动至163,608,950 股。鉴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分配比例、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进行相应的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5 元(含税),
每股转增0.4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4,541,342.5元(含税),拟转增65,443,580股,本次权益分派后预计总股本为 231,341,568 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 0.4 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63,608,950×0.15)÷165,897,988≈0.1479 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63,608,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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