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1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其内容真实性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31,610.59 元(合并报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
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60,958,309.26 元,公司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 45,785,906.17 元(合并报表)。
鉴于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 2025 年经营情
况及 2026 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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