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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8:39:51 股吧网页版
京源环保: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成达)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何成达先生:1962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海大
学环境工程博士。2014 年 7 月至 2024 年 4 月历任扬州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党委书记、院长、教授。2024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详细审阅议案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会议出席相关规定,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会次数

席会议

何成达 9 9 0 0 否 2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报告期 内,本人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审慎履行委员职责,全程参与专门委 员会各项议事决策工作,出席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 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各专门委员会职责: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牵 头开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审核、专业评估与提名工作,确保选聘 程序规范、治理结构完善;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深度参与监督评估外部审计 机构执业质量、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 效性等工作,全程参与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助 力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与内控管理水平。本人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 专业作用,为董事会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通过问询、查阅资料、核实情况等方式充 分掌握公司经营情况、相关事项的合规性与必要性,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 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

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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