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实施地点及
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众精工”)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博众精工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实施地点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 40,404,04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999,999,99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2,949,093.27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A16176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的基
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投
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入进度
1 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 74,622.83 43,917.59 9,991.43 22.75%
设项目
2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 48,207.07 19,477.32 8,830.40 45.34%
项目
3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22,508.98 10,000.00 1,450.15 14.50%
4 补充流动资金 24,900.00 24,900.00 24,900.31 100.00%
合计 170,238.88 98,294.91 45,172.28
注: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经审计。小数点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实施地点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因“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临客户需求升级与行业技术迭代,原有实施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湖西路 355 号自有厂房)已无法完全满足大型换电站、上下层注液设备等产品的生产需求。近日,公司与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建设协议》,为有效满足公司实际需要,科学布局生产场地、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拟增加“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规划双创路、北至现状停车场、西至同津大道、南至兴瑞路”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实施地点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基本情况
由于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客户需求升级与行业技术迭代导致现有厂房无法完全满足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项目投资额度,该项目投资总额将由 74,622.83 万元增加至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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