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6-009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吕绍林先生,以及股东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股东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
众十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 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以下简称“《指引》”),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 系的,相关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大股东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方还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办法》第 八、十条和《指引》第六、七条的规定。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苏州众六、苏 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在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将不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苏州众六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众十”)出具的《关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的告知函》。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已完成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商登记手续,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集团”)不再担任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与其原一致行动人博众集团、吕绍林、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的各种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由63.46%相应下降至58.3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1、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博众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为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支配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吕绍林是博众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主体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2、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众集团不再担任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应认定为博众集团、吕绍林、苏州众一、苏州众二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众一、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合计拥有公司63.46%的表决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博众集团 129,672,000 29.03%
苏州众一 10,800,000 2.42%
苏州众二 119,605,845 26.78%
苏州众六 5,107,501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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