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7 17:58:41 股吧网页版
申联生物: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8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2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
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持有人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提升日常管理的效率,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期限为自股东会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16,198,348.02 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经审议表决,同意选举於海霞女士、王蕾女士和王锐先生为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情况:同意 16,198,348.02 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份额总数的 0%。

同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锐先生为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授权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二)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三)提请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延长;

(四)代表本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文件;

(五)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六)管理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认购、登记及份额所对应股票的锁定、解锁等全部事宜;

(八)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九)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和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十)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十一)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及董事会的决定审议办理份额的再分配
事宜;

(十二)办理持有人的资格取消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等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及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的份额处理相关事宜等;

(十三)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十四)根据公司的考核结果决定持有人权益(份额);

(十五)聘请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对接工作;

(十六)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应当由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决策事项外的其他事项;

(十七)《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