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9:48:02 股吧网页版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以书面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规范运作,忠实履行公司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不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领导决策和经营指导作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听取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独立董事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密围绕着公司董事会的战略规划和目标开展工作,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水平,企业经营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了良好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编制了《2025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