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6-016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及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而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及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了企业在期
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
能够消除或显着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年报通知和实施问答的该项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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