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瑞新材”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 8月 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斯
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82号),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724,61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4.3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99,999,992.4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501,741.2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0,498,251.24 元。上述资金于 2025年 9月 24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332C00029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整体名称 子项目/具体阶段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号 金金额
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
1 室材料、零件、组件 一阶段 23,000.00 20,000.00
产业化项目
斯瑞新材科技产业园 年产3万套医疗影像装备
2 建设项目(一) 等电真空用材料、零组件 40,000.00 34,000.00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5,049.83
合计 69,000.00 59,049.83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自 2024年 10月 28日起至 2025年 10月 1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 15,922.95 万元。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子项目/具体阶段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先 本次拟置换
投资额 期投入金额 金额
液体火箭发动机推
1 力室材料、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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