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7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在公司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及 2026 年 4 月 18 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王文斌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 1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履行总经理职责,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勤勉尽责。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履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的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本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