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伟)
本人作为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宗旨,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合规治理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听取公司有关汇报,对相关事项明确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董伟,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南京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
博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基因递送材料专业访问学者、哈佛大学分子探针专业访问学者。历任华东工学院化学系科研管理秘书、南京理工大学化学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京理工大学化学系教授、南京慧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南京唯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现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本人及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本人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参加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我勤勉尽责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及执业经验,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谨慎、独立行使了表决权。
2025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本人对上述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股东会次数
董伟 6 6 0 0 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我认真履行职责,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召集和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与委员会议,主持并组织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与其他董事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参会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1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注:“—”代表本人不是该委员会成员。
(三)独立董事职权行使情况
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召集、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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