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宏气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377.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2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 101,6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00,415.96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7 月 21 日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 24,123.18
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 24.02%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 √改变募集资金金额
□取消或者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类型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 √实施新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其他:____
注:“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比”为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二)本次拟变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已建设完工,并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计16,430.12万元。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与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原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进行结项,原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为24,123.18万元,公司拟将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山东睿霖高分子空分供气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概况如下所示: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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