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7 17:59:01 股吧网页版
金宏气体:关于召开“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6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金宏转债”2025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本次会议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 号),金宏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了 10,16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1,016,000,000.00 元,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9 年 7 月 16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 号文同意,公司 101,6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
宏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38”。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根据《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金宏转
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13: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金宏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 13:30

(三)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 号 VIP 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4 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董事会委派出席的授权代表;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借

款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及 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 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本人参会的,凭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