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 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 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注册
会计师中超过7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 2024 年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160.00万元。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启动选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通过对信永中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3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1月2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关键审计事项与会计师进行沟通,提出意见建议。
(四)2026年3月1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后沟通,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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