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人”)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公司”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宏气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
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08.3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7,437.1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86.0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951.06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0]230Z0085 号”的《验资报告》。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万元。截至2023年7月2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号”的《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 IPO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
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2025 年 11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解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 IPO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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