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7:47:22 股吧网页版
金宏气体: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6-032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陈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陈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陈琪先生与公司签有《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书》,其任职期间参与并申请的授权专利与在审专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陈琪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结合汤剑波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陈琪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陈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陈琪,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化
学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2015 年 5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苏州赫伯特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研发部经理职务,2020 年 8 月至 2025 年 9 月,历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研
发工程师、副主任职务,2025 年 9 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研发技术中心副主任,专注于电子特气、氢能储运及双碳方向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

(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参与研发的项目及专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琪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公司研发项目和专利的研发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交接。陈琪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在任职期间参与并申请的授权专利与在审专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四)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陈琪先生签署的《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书》,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禁止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根据上述《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书》,陈琪先生不论因何种原因从公司离职,应立即向公司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公司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陈琪先生有违反《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书》中关于保密、竞业限制等相关约定的情形。陈琪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劳动争议或纠纷。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合汤剑波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研发项目与业务发展的主导和参与情况等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汤剑波先生的简历及持股情况如下:

汤剑波,男,198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化工工程师,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二级建造师。2005 年 7 月至2010 年 7 月历任上海华谊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工艺主管,2010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历任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技术总监,2024
年 7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金宏气体技术研发中心总监,2026 年 2 月至今任金宏气
体助理总经理兼研发技术中心总经理。现任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专家、SEMI 中国 ALD 委员会理事、江苏省储能行业协会氢能专家库专家、江苏省氢能产业创新联盟理事会理事。主要从事电子特气、电子化学品、前驱体材料、固态电池相关材料的合成制备、分离提纯、循环回收的研发和工程化项目的建设,获得发明专利 10 项,实用新型专利 5 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汤剑波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核心技术人员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陈琪先生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具备后续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始终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行业发展特征及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