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9:52:42 股吧网页版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5年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一家在上海注册的
股份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成立时为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上海安
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3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1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
民币 2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1,957,537.70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0,642,462.30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50,100,000.00 元,
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150,542,462.3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
400,100,000.00 元。该次发行的股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86 号验资报告。

2023 年 6 月 15 日,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61 名激励对
象以人民币 22.27 元的价格行权 749,367 股,共计收到行权款人民币 16,688,403.09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749,36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5,939,036.09 元,变
更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 400,849,367.00 元,该次行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774
号验资报告。

公司所处行业:集成电路行业。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
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文录。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 500 号 5 幢 202 室。

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
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详见本附注“三、(二十二)收入”。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