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6-063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 2026 年 6 月 1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企业类型登记和备案事项的规定,结合公司股东构成的实际情况,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第四十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 第四十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
定: 定:
......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
公司事务的,适用本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公司事务的,适用本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
定。 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
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应当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说明该项安排的合
承担连带责任。 理性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并及时披露。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
同或者相近业务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业务情况、对公司的影
响、防范利益冲突的举措等,但不得从事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的相同或者相近业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
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
通过。 通过。
...... ......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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