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地体现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价值,有效地调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实现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
(一)薪酬与市场及行业发展相适应原则
薪酬标准参考外部市场平均薪酬水平、行业发展态势平均水平,确保薪酬竞争力贴合外部环境,匹配行业发展节奏。
(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
薪酬方案须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实现激励与约束作用的最大化。
(三)薪酬与业绩考核相匹配原则
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挂钩,将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董事、高管人员年度考核的核心指标。
(四)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在确定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及结构时,应统筹考虑董事、高管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关系,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公司董事的年度薪酬方案及绩效评
价结果。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 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薪酬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的年度薪酬总额方案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人力资源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薪酬方案。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八条 董事的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本制度第九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规定执行。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其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相应薪酬。
基本薪酬:由基本工资和交通及通讯补贴组成,依据经营规模、岗位职责、业绩水平、地区因素等确定。
绩效薪酬:由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评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总额,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董事、高管人员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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