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1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4 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中坤大厦 7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孙箭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子公司 Nova 向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子公司 Nova 向
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美国子公司 Nova 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箭
华先生控制的 Well Sun Holdings Limited 申请不超过 100 万美元(具体金额以双方最终签署
的协议为准)的借款。该笔借款年利率为 3.5%(参考协议签订时美国联邦基准利率),借款期限自协议签订后借款实际发放日起计,期限一年,款项到期前,双方可书面约定延长贷款到期日,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美国子公司 Nova 在研发、临床及运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箭华作为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修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企业类型登记和备案事项的规定,结合公司股东构成的实际情况,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此外,董事会同意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类型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及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股东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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