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爱华)
本人作为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经营
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相
关会议,对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有效促进公司决策的公平合理性及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吴爱华: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
人民法院、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律师。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 2025 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
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受公司或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出席股东会 3 次,情
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数 议
吴爱华 9 9 4 0 0 否 3
本人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
员。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及 2 次沟通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了会议。
对于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事项,本人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以勤勉负责
的态度,站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基于独立、专业判断,
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
弃权的情形。
2、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会议审议事项提出
专业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
人召集召开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内就董事、高管薪酬标准以及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事宜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工作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全力配合、积极沟通,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
回复、落实和改进,为独董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全面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偶发业务往来属于
常规经营业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
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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