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于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基于公司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需要,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如涉及),该等调整和修改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公司章程(草案)》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实施后,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即相应废止。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以及前述对《公司章程(草案)》的修订,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如下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并形成草案/正式制度:
制定/ 是否需要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 提交股东
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 修订 是
适用)
2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 修订 是
适用)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 修订 是
后适用)
4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 股发行 修订 是
并上市后适用)
5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H 股发行并 修订 是
上市后适用)
6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 修订 是
后适用)
7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 修订 是
后适用)
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H 股发行并上 修订 是
市后适用)
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 股发 修订 否
行并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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